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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四十八章,戏王之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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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于清朝。清朝前期留下过许多著名的文字狱案例。这种情况下,知识分子们写什么都容易犯忌,只能写写风花雪月。可以说,李渔致力于通俗小说和戏剧,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原因,更有历史大背景的原因。
当然,真正让李渔名垂青史的,自然不是这些通俗文学,乃是其代表作《闲情偶寄》。该书是一部最早的戏曲论著。该书包括词曲、演习、声容、居室、器玩、饮馔、种植、颐养等八部,而后面五部则涉及养生之道、园林建筑、花鸟虫鱼等。
李渔写完此书,曾送一位朋友指正。朋友对戏剧理论不感兴趣,翻了十来页便觉乏味。李渔写了一首诗回赠:“读书不得法,开卷意先阑。此物同甘蔗,如何不倒餐?”此书最好玩的部分都在后面的章节,一般读者若从后面开始读起,就会读出其中的“甜”了。
在杭州生活期间,李渔成了炙手可热的“畅销书作家”。明朝末年,印刷业发达,很多书商靠翻刻各种典籍大发其财。李渔这样可以写当代人当代事的作家,自然更受欢迎。生活在末世的人们,喜欢读消愁解闷的书,以此获得心理寄托。一个欣欣向荣的世界,人们忙于创造,对这个还真兴趣不大。后人有评价说李渔的小说里歌颂了男女青年自由恋爱,谴责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批判假道学,具有一定反封建的进步意义,其实哪有那么多意义?都是后人给他扣的大帽子而已。即使书中偶有微言大义,也不过是回避一下风险,更多的则是迎合读者趣味。
但李渔并没因此获得多少利益。他的作品一问世,马上就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书商盗印。那时候盗印没什么技术含量,买一本新书,自己找几个刻书匠在家里刻印,然后销往市场,当然也不用付给李渔稿费。他的作品只要在杭州市场上出现,苏州、南京等地的书商很快就能翻印出来。据说,在缺少交通工具的清朝初年,数日之内,三千里外的地方都能见到李渔的新作,可以想见传播之快。那时候没有版权局,没人帮李渔维权,眼看着自己的文字替别人换来大把银子,李渔好不撮火。他四处奔走,查找源头,与人打官司,甚至通过关系到苏松道台孙丕承那里告状,终于成功查处了一起严重盗版事件---他的书还没正式出版,盗版书却已经上市了。
更有甚者,书商找来几个无名作者的书稿,直接署上“湖上笠翁”的名字就摆上书摊。后人好歹还搞一块遮羞布,用全庸、金庸著、古尤、吉龙来冒充金庸和古龙,当时的人不管那一套,反正你可以叫“湖上笠翁”他也可以叫“湖上笠翁”,李渔只能干吃哑巴亏。
为打击盗版,李渔全家搬到盗印最猖獗的南京,在那里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书屋,名为“芥子园”,取“芥子虽小,能纳须弥”之意。他的全部作品都在自己的书铺印刻,算是垄断了市场。同时,他改造印刷技术,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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